立法院委員會初審通過勞工可以帶薪休假出席子女學校家長日。教育部今天表示,傾向家長日安排在9月第2或4週的週日,希望將衝擊減到最低,但確切日期將召開會議決定。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勞基法第37條修正草案,增訂勞工可帶薪休假出席子女學校家長日。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表示,為兼顧家長和產業界需求,也希望不要增加公部門或資方的成本,加上考量大多勞工雙週日都有休假,因此初步研擬將家長日安排在9月第2或4週的週日。

國教司表示,近兩週將邀集各縣市政府代表、家長、教師團體、人事行政局、勞委會等代表,共同討論家長日的日期,與會代表也可提出其他建議共同討論,確定日期會等會議後再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