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增200億 落實12年國教
中廣 – 2011年11月3日 下午2:51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草案,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的比例,由現行不得低於前三年決算歲入淨額的21.5%,提高為22.5%,並且優先用於推動12年國教。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這一個百分點的成長,可以增加教育經費大約200億元,大約就是開辦12年國教所需的費用,展現了政府落實推動12年國教的決心。(李人岳報導)
行政院會3日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草案,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的比例,由現行不低於年度預算籌編前三年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的21.5%,提高為22.5%,並且應優先用於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這一個百分點的成長,可以增加教育經費大約200億元,大約就是開辦12年國教所需的費用,展現了政府落實推動12年國教的決心。吳清基:『今天通過後更能宣示政府的決心,也顯是透過立法,每年增加的經費優先用於十二年國教』
另外條文也修正第三條之一,規定公私立幼稚園、國中小學教職員薪資依法課稅所增加的收入額度,不計入22.5%算定的金額。吳清基:『完全是政府額外再給教育經費,不會把老師課稅的額度納入,顯示政府編列教育經費的決心。』
吳清基指出,政府推動十二年國教歷經11任教育部長,如今全世界開辦十二年國教的國家已經超過60國,開辦十二年國教可以改變國中老師的教學方法,讓國中適性輔導教學,培養更具競爭力、創新力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