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陳文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2月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文信╱台北報導】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將於一○三年實施,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草案,各級政府年度預算中教育經費的下限由目前的二一.五%提高為二二.五%,政府教育經費預計將增加二百餘億元,增加的預算優先用於推動十二年國教所須經費。
根據初審通過條文,各級政府教育經費年度預算提升為前三年歲入淨額平均值的二二.五%,以支應十二年國教及其實施前的推動工作,盼能在有充足教育財源的前提下,保障政策穩定執行。本案不須經朝野協商,可直接送立法院院會,可望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二、三讀。
教委會昨天也初審通過《家庭教育法》及《私立學校法》修正草案。《家教法》初審條文規定,未來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學生,如果有重大違規或特殊行為,校方應通知其家長、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學生之人,並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被通知參加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者,若經書面通知三次以上未出席,主管機關可委託家庭教育中心等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為鼓勵私校主動轉型及退場,以因應少子女化的趨勢,《私校法》這次修法則放寬相關規定,私校法人若要將校地變更土地使用為其他教育、文化、社福事業所用,可不受《土地稅法》中「與原捐贈目的不符」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