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正傑

讓孩子學音樂培養多元才藝,許多父母經常會臭著臉緊盯著孩子去練習,這樣反而降低了孩子對音樂的熱忱,張正傑秉持著用「玩」的態度來和音樂相處,讓孩子在音樂方面的才能能夠放肆地成長。

五月中朋友傳LINE給我,說最近在網路上許多人轉貼討論六歲的童星喬喬因為練烏克麗麗三分鐘熱度,喬爸憤而將烏克麗麗折斷並打她屁股的事件,這件在網路上引起廣大網友爭論的話題,許多人想問我怎麼看這個問題。

一開始聽見這事件我的直覺反應是,哇!還好那孩子學的不是大提琴,如果她用的是我這種大提琴,一場教訓的代價可能是一百八十萬美元,痛的可能不知在誰身上。

對於學音樂的態度上,我一直沒變的主張就是要用「玩」的方式,但「玩」可以很負責任的玩,可以很有方向的玩。我比較擔心的是對於學音樂、做功課大家一直不能放心的讓孩子「玩」,而總是希望孩子一定要表現出某種程度的成績,彷彿說到「玩」就是一種放縱。

別臭著臉說:你給我去練習

學習所有樂器都有一些先決條件,比如學弦樂器需要的是某種音感,而學習所有樂器都需要一個至少能靜下來二十分鐘的基本態度。如果你的孩子在練習時根本還靜不下來,爸媽要想一下是否該換另外一個方式,否則可能根本就是一切對他都還太早了,還不該在這時候開始學樂器,可以晚一點再讓孩子接觸。

如果不想改變學樂器的進度,爸媽要改變的就可能會是「自己的態度」。如果孩子在這年紀就只能靜下來三分鐘,爸媽可以讓他練個三分鐘然後起來動一動再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