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不只是校園的問題。律師指出,不管是動口、動筆或動手,都有可能涉嫌公然侮辱、傷害等罪,即使涉嫌霸凌的學生未滿18歲,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還是會被移送少年法庭,家長也必須負擔連帶責任。
法律扶助基金會臺東分會法扶律師許仁豪表示,校園霸凌所涉及的,不僅是校規處份、民事賠償,更有觸犯刑事法的可能。像是嘲笑、恐嚇同學,會涉嫌公然侮辱、誹謗、恐嚇;故意把同學關在廁所裡,會涉嫌強制、妨害自由;而掀女生裙子、毆打同學,更是涉嫌性騷擾、傷害!
雖然,這些學生未滿十八歲,在法律上不說『罪』,而說『非行』,但是觸法是事實,依然會被移送少年法庭,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審理。
許律師指出,很多涉嫌霸凌的學生,根本不知道自己這樣做的嚴重性,常常以為自己是『開玩笑』,實際上卻已經到達『霸凌』的程度。因此,他也提醒學校與家長,平時要多增加學生的法律常識,尤其,當霸凌發生時,許多孩子雖然沒有親身參與,卻在一旁觀望甚至幫忙把風,也是會涉及刑事責任的。
法律扶助基金會臺東分會提醒,霸凌問題需要學校、家庭與社會共同關注,加強學生的法律常識、增加孩子對人的尊重,才是面對霸凌問題最重要的步驟。







